民事訴訟法的適用范圍是法院受理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理解民事訴訟的適用范圍,應注意以下幾點:一是,民事訴訟法的適用主體,是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二是,提起民事訴訟的范圍包括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而產生的糾紛,其中財產關系是指基于物質財富關系而形成的相互關系,如基于債權、物權、知識產權而形成的相互關系;人身關系是指人們基于人格和身份而形成的相互關系。如姓名權、名譽權,以及有關婚姻、收養(yǎng)、繼承等家庭關系。三是,適用民事訴訟法的糾紛解決方式是訴訟,除了訴訟以外,還有仲裁、人民調解等民事糾紛的解決方式,這些方式有專門的法律來規(guī)范調整,不適用民事訴訟法。
除些之外,民事訴訟法還有其在空間上的適用范圍,即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容進行的民事訴訟,都適用本法。也就是說,無論該民事糾紛是否發(fā)生在我國領域內,無論訴訟主體是中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還是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yè)和組織,只要是在我國領域內進行民事訴訟活動,都必須遵守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