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西高速公路網(wǎng)三明泰寧至建寧段路基土建施工A2、A3標段招標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福建省海西高速公路網(wǎng)泰寧至建寧段已由福建省發(fā)改委(閩發(fā)改交能[2009]573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福建省、三明市投資及銀行dk,項目出資比例為:省、市投資占35%,銀行dk占65%。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路基土建施工A2、A3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的建設地點:本項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
2.2 項目的規(guī)模:
泰寧至建寧段高速公路路線總長約80公里,按雙向4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全線設計行車速度80km/h。
2.3 項目的計劃工期:路基施工計劃工期見下表,缺陷責任期24個月。
2.4 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施工
標段 里程樁號 長度
(km) 主要工程內容 施工工期(月)
A2 K12+480.000~YK22+350.000 9.853 土石方143.87萬方,大橋240米1座,中橋82米1座;隧道4668米/0.5座,另有斜井單洞長1290米 27
A3 YK22+350.000~YK29+440.000 7.137 土石方84.54萬方,大橋757米1座,中橋97米1座;隧道2354米/0.5座;互通1處 27
注:以上表列數(shù)據(jù)僅供投標時參考,具體數(shù)據(jù)以招標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圖文件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要求投標人為國內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建設部頒發(fā)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同時須具有隧道工程專業(yè)承包一級資質,并具備有效的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2)所有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業(yè)績條件:
①2005年1月1日以來至少完成過兩個高速公路路基土建施工合同項目,每個項目合同價(中標合同總價,含不可預見費)在2.5億元以上;
②2005年1月1日以來至少成功地完成過一座長500米(路線里程長)以上的高速公路橋梁工程施工;
③2005年1月1日以來至少成功地完成過一座長3000米(路線里程長)以上的高速公路隧道土建工程施工(若該隧道土建工程施工由多個承包人共同承擔,則共同承擔該隧道土建工程施工任務的承包人均視同完成3000米及以上高速公路隧道土建工程施工,但分包人或聯(lián)營體非主辦成員的該項業(yè)績不予認可)。
(3)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應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4)注冊資本金不少于人民幣10000萬元。
(5)至購買招標文件截止時間為止,未列入交通運輸部網(wǎng)站政務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級以上資質企業(yè)名錄”的投標人,將不予通過資格審查。
3.2 本次招標必須是{dj2}申請,不接受聯(lián)合體形式申請。
3.3投標人允許參投標段數(shù)量及允許中標數(shù)量: 每個投標人在本次招標中最多能參投2個標段,但每個投標人在本次招標中最多只能中1個標段。
3.4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lián)企業(yè),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以上法人(以上統(tǒng)稱關聯(lián)企業(yè))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若同一標段中出現(xiàn)關聯(lián)企業(yè),均按廢標處理。
3.5中標候選人不得與所轄同一合同段已中標的監(jiān)理單位或試驗檢測服務單位互為關聯(lián)企業(yè),否則,招標人有權另行選擇中標候選人。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4月20日至2010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至11:30時,下午2:30時至5:00時(北京時間,下同)持以下資料購買招標文件:
(1)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企業(yè)資質證書副本原件、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副本原件、公司銀行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單位介紹信(原件)、經(jīng)辦人身份證(原件);
(2)上述資料彩色掃描件或彩色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一套。
4.2 招標文件售價
按每一標段,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圖紙每套售價3000元,招標人根據(jù)對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質、氣象和料場分布、取土場、棄土場位置等資料編制的參考資料每套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標不辦理郵購業(yè)務。
5.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投標人進行工程現(xiàn)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xiàn)場時間:2010年4月27日上午10:00時口。
投標預備會時間:2010年4月28日下午15:00時。
投標人應自備用于現(xiàn)場踏勘的車輛。
5.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5月21日下午15時0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8時30分至15時0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4投標人應于2010年5月7日17時00分前將蓋有投標人單位公章的投標人業(yè)績和項目經(jīng)理、項目總工信息表原件(信息表格式將在出售招標文件時提供)送達招標人,若投標人未按時提交信息表,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投標文件提供的投標人業(yè)績以及項目經(jīng)理、項目總工資料須與上述信息表內容相一致,否則,將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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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曹富國 和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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