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龍山跨線橋交通安全設施工程施工(第LSS-05合同段)
所屬行業(yè):交通運輸
投資金額:1000萬元
所屬地區(qū):廣東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佛山市龍山跨線橋工程已經佛山市發(fā)展和改革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地方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交通安全設施工程(第LSS-05合同段)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佛山市龍山跨線橋一期工程是在原順番公路和龍高公路的基礎上的快速化改擴建工程,順番公路改造后路基寬度為53m,主路雙向6車道,輔路雙向4車道;龍高公路改造后路基寬度為64m,主路雙向6車道,輔路雙向4車道(輔道不在本次招標范圍內)。采用一級公路標準兼顧城市道路功能,主路設計車速100km/h,輔路設計車速40km/h,新建橋梁的荷載等級為公路—Ⅰ級。路線全長8.8km。佛山市龍山跨線橋一期工程包括佛山市順德區(qū)龍江鎮(zhèn)豐華南路分離式立交工程、佛山市順德區(qū)龍江工業(yè)路分離式立交工程、佛山市南海區(qū)園南二路分離式立交工程和佛山市南海區(qū)樵柏路分離式立交工程。
本次招標范圍包括龍山跨線橋工程的交通標志和標線、防撞桶、警示柱、防眩設施、護欄、輪廓標、隔離柵、聲屏障等以及相關附屬工程。預計建安費約為 1000萬,工程數(shù)量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本合同段工期為 5個月(預計2010年5月開工, 2010年10月完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的企業(yè)注冊資本金500萬(含500萬)以上,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交通安全設施分項資質,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有類似項目施工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lián)企業(yè),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進入投標報價與工程量清單的評審。
備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直接監(jiān)管的中央企業(yè)均不屬于本條規(guī)定的“母公司”,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對本項目進行投標,但同屬一個子公司的二級子公司不得同時進入投標報價與工程量清單的評審。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4月19日至2010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持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企業(yè)資質證書副本原件、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簽發(fā)的授權書原件或單位介紹信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資料復印件一套領取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本售價500元,一律現(xiàn)金支付,售后款項不予退還。招標圖紙以電子版的形式免費向投標人提供,請投標申請人在領取招標文件時,攜帶移動硬盤或U盤存儲設備到招標人處拷取。
自購買招標文件之日起,投標人應保證其提供的通訊手段(電話、傳真、聯(lián)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證有關函件(補遺書、澄清等)能及時通知投標人,并能及時反饋信息,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承擔。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工程現(xiàn)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xiàn)場時間:2010年4月26日9:30時
投標預備會時間:2010年4月26日9:30時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保證金:人民幣30萬元(其中15萬元為投標保證金,15萬元為投標人在本次投標過程中不“掛靠 ”、“不圍標”、不串標、不提供虛假資料、履行中標承諾、填報的人員設備按時進場的信譽保證金)
詳細信息請咨詢:
聯(lián)系人: 曹富國 和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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