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寧波市游泳健身中心一塊玻璃突然自爆,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資料顯示,我市幾乎每年有玻璃從天而降的事情發(fā)生,尤其是高溫天里(8月14日《寧波日報》)。
有些事故,我們可以通過自律避免,比如漂流溺水,比如登山摔傷;有些事故,我們卻沒法掌控,比如天上掉玻璃,城市里處處是玻璃幕墻,我們總不能一輩子不出門吧?
目前,我國尚沒有針對玻璃幕墻安全維護的法規(guī)和強制標準,《寧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也只字未提玻璃幕墻的管理,這導致我市玻璃幕墻的危機防范工作有些“捉襟見肘”,不少玻璃幕墻處于無人監(jiān)管的狀態(tài)。
隱患常在,危害就難免。玻璃幕墻會不會砸下、砸在身上哪兒、結(jié)果怎么樣,只能看運氣??梢钥隙ǖ氖?,不是每個人都能幸運地躲過,打開百度搜搜,這樣的事故一大把。
面對懸在頭上的危機,每個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事實證明,在國家層面沒有動靜的現(xiàn)實下,坐等不是辦法。因此,我市是否考慮出臺地方法規(guī)、規(guī)章,明確相關(guān)主體的責權(quán)和職能部門的監(jiān)管職責?職責具體了,相關(guān)方就有采取措施的壓力和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