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構建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博州有關局某支隊五臺高等級公路某大隊自2020年8月20日起,將在以下公告路段啟用測速設備,對機動車行駛速度進行測速。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區(qū)間測速
1、G30線(下行)博州轄區(qū)伊犁往烏魯木齊方向4141KM+500M龍門架測速設備至4117KM+300M龍門架測速設備(賽里木湖南服務區(qū)出口至四臺停車場)路段進行區(qū)間測速,采集道路交通違法信息。
此路段長度24.2KM,小型車輛限速100 km /h,大型車輛限速80km/h,小型車輛通行時間≥14分鐘31秒,大型車輛通行時間≥18分鐘9秒。
2、G30線(下行)博州轄區(qū)伊犁往烏魯木齊方向4108KM+600M龍門架測速設備至4084KM+730M龍門架測速設備(四臺調頭區(qū)至五臺南服務區(qū))路段進行區(qū)間測速,采集道路交通違法信息。
此路段長度23.87KM,小型車輛限速100 km /h,大型車輛限速80km/h,小型車輛通行時間≥14分鐘19秒,大型車輛通行時間≥17分鐘54秒。
3、G30線(上行)博州轄區(qū)烏魯木齊往伊犁方向4084KM+730M龍門架測速設備至4134KM+570M龍門架測速設備(五臺北服務區(qū)出口至賽里木湖北服務區(qū)入口)路段進行區(qū)間測速,采集道路交通違法信息。
此路段長度49.84KM,小型車輛限速100 km /h,大型車輛限速80km/h,小型車輛通行時間≥29分鐘54秒,大型車輛通行時間≥37分鐘22秒。
二、固定測速
1、G30線4154KM+500M處(沿賽里木湖路段)雙向固定測速,采集道路交通違法信息。此路段小型車輛限速100 km /h,大型車輛限速80km/h。
自2020年8月21日起,將對以上路段和點位采集到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原G30線(下行)博州轄區(qū)伊犁往烏魯木齊方向 4141KM+500M龍門架測速設備至4084KM+730M龍門架測速設備(賽里木湖南服務區(qū)出口至五臺南服務區(qū))路段區(qū)間測速在上述路段測速啟用后同時取消。
公告時間為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8月21日,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guī),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特此公告
博州有關局交通支隊
2020年7月20日
來源:博州交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