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中為什么要用印章呢, 印章有什么藝術作用呢?什么是姓名章呢?濟南弘賢書院來告訴您。
書法作品上的印章,是書法作品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缺了印章就不成為完整的書法作品。 印章最初是信物,起印證作用。宋、元以后,因注重了書畫題跋和署款,書家們逐漸認識到印章的藝術作用并注意在書法作品中發(fā)揮這一作用,使書、印合璧的藝術得以形成。書、印相映成趣,不但使書法作品增色,活躍氣氛,起到“錦上添花”的效果,而且能調整重心,補救布局上的不足,對作品起到穩(wěn)定平衡的作用。在書法作品上署名蓋章,以示鄭重,可防止偽造;蓋上富有雅趣、寓意的閑章,還可寄托書者的抱負和情趣。因此,歷來書家都非常重視用印,甚至自己刻印,使、書印有機地結合起來,產(chǎn)生更美更強的藝術感染力。

姓名章是題款署名用章。姓名有連在一起的,也有分開的。題款用章,以一名一字為正,一姓一名亦可??蠲?,印字;款字,則用姓名章??钣行?,可用名章,款無姓,或不落款者,應用姓名章,以利辨識作者。古人用章,講究禮儀;凡卑幼致書尊長,當用名章;平輩間用字章;尊長給卑幼,用別號章即可。反之,則貽笑大方?,F(xiàn)代書畫家張大千認為,姓名章的形狀以“方形{zh0},圓形還可,若腰圓tr形等都不可用。” 姓名章一般分朱文(陽文)白文(陰文)兩種。一幅書法作品上蓋兩方姓名章時,{zh0}一朱一白,兩章大小相宜。款尾用多章時,次序是先姓名章,后字、號章。